公證行在處理工傷及疏忽賠償中的角色

工傷法例 admin 4年前 (2020-11-12) 16945次浏览 0个评论

公證行在處理工傷及疏忽賠償中的角色

 

很多工友遇到工傷之後,都會接獲自稱[保險公司代表]的朋友邀請,安排工友進行家訪、面談、陪診、見保險公司指定醫生進行檢查、撰寫會面記錄甚至協商和解等等……

 

那麼為何公證行會接觸受傷工友?公證行於《僱員補償條例》以及民事索償中的角色是什麼?本會嘗試於下文配合實際工作經驗為各位工友闡述。

 

公證行是勞工保險公司的代表

 

本港法例規定僱主必需投購勞工保險,當僱主購買合適的勞工保險後,若然員工於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意外,其實最終賠償責任都會由保險公司承擔。簡而言之,只要受傷工友的僱主有依法購買勞工保險,每位受傷工友的賠償金最終都是由勞工保險公司支付的。

 

現時本港約有80間保險公司承辦勞工保險,而每年本港的工傷意外數字約為40,000宗,可想而知,一些規模較大的保險公司,每年要處理的工傷賠償個案也是非常可觀的。部份保險公司由於難以[應付]龐大的個案數字,便會委託(授權)公證行接觸受傷工友,以便掌握受傷工友的治療及康復進度。當然,對於一些保險公司眼中的[可疑]個案,就會委託公證行進行更深一層的調查了。

 

公證行的一般工作手法(套路)

 

以下內容都是本會根據協助不同工友跟進個案而作出的總結,不同公證行的工作手法會有所不同,而儘管是同一間公證行,不同職員的工作手法及溝通技巧亦有所差異。

 

1. 醫療支援

 

很多公證行一開始會安排註冊護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社工等專業人士接觸受傷工友,當受傷工友正在接受治療,對復康治療感到前路茫茫,再加上公營醫療服務安排遲緩不足的時候,是很容易得到工友們信任和依賴的。

 

這些代表公證行的醫護專業人員大多會要求與工友們見面、要求陪同工友於覆診時見醫生、向工友們提供免費物理治療、X光檢查、磁力共振檢查等,務求透過保險公司出資為工友們提供更多的醫療服務,讓工友們盡快康復,讓工友們盡快重返工作崗位。

 

能夠盡快重返工作崗位是最好的,始終放取病假期間也只能得到4/5的工傷病假錢,受傷工友們於治療期間的經濟壓力還是很大的。

 

但如前文所說,只要僱主有投購合適的勞工保險最終還是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那麼當受傷工友接受更及時的檢查及治療之後,能夠盡快結束病假復職,對保險公司及工友而言都是雙贏。

 

2. 調查及評估

 

除了醫療支援之外,公證行的另一個角色就是對受傷工友的意外發生過程以及意外後的復康進度進行調查及評估。

 

意外經過陳述

 

公證行會派員與工友進行面談,而最近疫情嚴重,亦有工友是以電話形式與公證行進行訪談的。這個談話過程公證行會要求受傷工友就着意外發生的經過細節、意外發生時的環境、日常工作流程及所使用的工作工具等進行具體描述。而意外發生過程當中,若發現僱主有任何安全措施不足或沒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情況,亦應詳盡於會面過程中詳述。

 

然而不同公證行乃至不同的公證行職員的工作手法亦有所差異。曾有工友於接受公證行邀請會面期間,公證行職員引導工友憶述意外經過細節時傾向於忽略僱主安全措施不足的細節,放大工友的失誤。工友們必需警惕這種偏頗的公證行人員工作手法。

 

當完成面談後,公證行會撰寫面談記錄,並要求工友簽署。工友們必需緊記,若發現面談記錄有任何描述不足、不準確、不清晰之處,工友們有權要求公證行作出補充及修訂,若公證行拒絕作出修訂,工友們有權拒絕簽署。

 

醫療記錄授權書

 

除要求工友進行會面外,公證行亦會要求工友簽署[醫療記錄授權書],當工友們簽署授權書後,公證行有權向醫院管理局或指定醫生索取工友的醫療記錄,而不謹限於是次工傷意外。

 

從善良的角度看,當公證行能夠掌握工友的醫療記錄,得悉醫院為工友們正在提供的醫療服務,有助公證行向工友安排適切的復康治療服務。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若工友們簽署了[醫療記錄授權書],公證行甚至連工友工傷前的醫療記錄都可以掌握,而工友將會排受的治療檢查的時間亦能得悉。那麼便很容易引發一些[是新傷還是舊患]的爭議了。

 

而當公證行能夠掌握工友的覆診(出門)日期時間,就更容易安排人員去調查工友們的申索是否[合理]了。

 

3. 理賠(和解)

 

本會於協助工友期間接觸過不少公證行,有規模的公證行工作內容較全面,包括提供復康支援服務,但坊間亦有不少公證行只著眼於賠償問題,只想盡快完結個案。

 

同工友就賠償問題達成最終和解是公證行接觸工友的最終目的。而和解就是在不論過失的前提下,由保險(僱主代表)提出一個賠償數字,而工友亦願意接受,同時工友亦承諾於接受這筆和解款項後放棄一切就此意外的索償權利,那麼這個和解就算談成了,工友會收到和解款項並結束工傷個案。

 

然而於傾和解的過程當中,涉及大量的專業知識以及賠償項目的計算,一般工友未必能短時間內掌握當中利害。

 

相反公證行於[傾和解]之前已透過[撰寫意外經過描述]以及[簽署醫療記錄授權書]對工友面對意外的責任問題以及工友傷後的後遺症及工作能力損失有了大致評估。再加上必要時公證行可以強制工友接受指定醫生檢查,而這個檢查工友們是不能拒絕的。綜合上述材料,公證行及保險公司已能夠對工友應得賠償作出評估。

 

然而公證行經過評估後,還會在[傾和解]的過程中運用談判技巧,若工友意志不夠堅定,或者缺乏對賠償評估方法的知識,很可能令到和解款項與應得賠償之間出現落差。

 

就本會經驗而言,就曾經協助過工友與公證行協調和解,由原本公證行提出3.5萬元和解傾到58萬元和解,其差距足足有16倍之多。

 

總結

 

公證行的工作手法因人而異,工友們對公證行保持警惕亦是人之常情。然而保險公司委託公證行接觸傷勢較為嚴重的工傷工友已經是慣常做法, 有些時候更可謂避無可避。

 

那麼工友們到底應如何看後公證行的要求呢?還得看工友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部份傷勢較為嚴重,會帶來永久後遺症的工友,可能於傷後早已決定必須以訴訟維護應有權益。那麼當公證行嘗試接觸工友時,便可以考慮拒絕公證行的會面要求,避免意外發生經過被曲解,影響日後訴訟。但工友必需緊記,由僱主代表要求工友進行的醫生檢查,還是必須要出席的。

 

而另一部份工友雖然可能因意外而導致永久後遺症,但判斷自己依然具備工作能力,想盡快處理好工傷賠償盡快重投工作環境的話,其實大可以考慮透過公證行進行和解,避免把時間浪費在訴訟程序之上。

 

最後,無論是選擇訴訟還是盡早和解,工友們都必須對應得的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有所掌握,才能夠於處理賠償問題上有準確的判斷啊。同時工友們的心理及情緒狀況亦是判斷採取訴訟還是和解手法處理賠償問題的重要參考條件。

 

如工友們正因上述問題而煩惱,歡迎聯絡或加入本會,解決問題,助人自助。工傷只是一時的,人生還很漫長啊,謹願各位工友盡快走出陰霾,重啟人生新一頁,並透過自己的經驗幫助其他朋友,成為別人的指路明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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