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友不幸被僱主以任何手段例如:懷疑工傷案情、無故拒絕承認工傷責任、拒發工傷賠償、虛報工作收入、謊稱工友為自僱人士等任何手法影響到工友應得的工傷賠償,工友即可考慮透過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申索。
現時法律援助署有兩個法律援助計劃可供工友申請,分別為資產上限420,400元的「普通法律援助計劃」,以及資產上限為2,102,000
元的「法律援 助輔助計劃」。須注意……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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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意外疏忽責任賠償,並不屬於「僱員補償條例」內的補償項目,而是一條屬於「民事索償」的追討賠償途徑。一般而言,只要工友能証明工傷因為僱主或其他人未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而引致的,工友便可以提出疏忽索償。申索期為三年。
疏忽的三項原則
a.僱主或其他人對於工人有照顧責任
b.僱主或其他人未盡其責任
(例如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環境)
c.工人因此有損失。
簡而言之,須……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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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傷勢將有可能影響日後工作能力的個案,勞工處都會於工友傷勢穩定之後安排工友進行「判傷」,以判斷工友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唯工友必須了解勞 工處難以即時掌握工友的治療進度,若遇到即將接受專科治療、儀器檢查或進行手術等特殊情況,工友可如實通知勞工處同事,以暫緩處理「判傷」程序。
「判傷」程序大致如下:
A. 於工傷期間工友會接獲由勞工處發出……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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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地喪失所有工作能力」
賠償按年齡計算:
40歲以下︰可獲96個月收入的賠償;
40-56歲以下︰可獲72個月收入的賠償;
56歲或以上︰可獲48個月收入的賠償;
或獲得「最低補償金額」︰
於 2021 年 4 月 15 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537,780。
於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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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工傷病假工資
工友於不幸工傷之後,僱主須以工友工傷前一個月的工資或工傷前過去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基礎計算工傷病假人工,上述兩者以對工友有利的計算方法為準。
工友須保留醫生開出並註明相關工傷部位的病假證明,自己保留副本,並把正本交予僱主。
於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人士的個案,用以計算僱員補償時的每月收入最……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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